“分时度假”究竟是消费时尚还是旅游陷阱?——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分时度假”究竟是消费时尚还是旅游陷阱?
2009年04月15日 15:36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只要你一次性付出5.8万元,就可以到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800多家旅游度假村、星级酒店、花园别墅里享受每年一周的免费入住服务。如果你哪天不想旅游了,还可以将你的这个使用权出借、出租、出售、继承……”(4月14日《哈尔滨日报》)

  时下,一种旅游消费方式——“分时度假”,正借助预付费的方式走进冰城百姓视野。其打出的“随时随地游遍全球”的宣传口号,更是吊足了不少人尤其是夫妻旅游爱好者的胃口。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文化休闲产品需求的增多,“分时度假”越来越受国人的关注。这种休闲方式看上去很美,听起来“很玄”。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企业(尤其是中介机构)在宣传和运作时,将“分时度假”、“度假权益”乃至“产权酒店”等一些不同概念混淆在一起,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另外,组织方与消费者订立格式合同时,由于的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于是,不法分子利用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钱财。“分时度假”似优惠,疑为圈套。

  “分时度假”(Timesharing又称Vacationowner ship或Holidayownership)) ,20世纪60年代起源于欧洲,70年代起在美国兴起,如今已经发展成为国际流行的新兴旅游消费产业。从本质上而言,“分时度假”就是把酒店或度假村的一间客房或一套旅游公寓,将其使用权分成若干个周次,按10至40年甚至更长的期限,以会员制的方式一次性出售给客户,会员获得每年到酒店或度假村住宿的一种休闲度假方式。并且通过交换服务系统会员把自己的客房使用权与其他会员异地客房使用权进行交换,以此实现低成本的到各地旅游度假的目的。可见,分时度假概念具有两重含义:一个是分时使用权,一个是度假时段的交换。

  “分时度假”进入我国的时间尚短,宣传过于片面,消费者无法了解其全部内涵,使得一些销售代理公司钻了空子,进行夸大其词、骗签合同、隐瞒风险、虚构事实等欺诈活动,超范围经营,大肆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导致投诉剧增,官司不断。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主管部门的指导和规范,消费者利益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而无法可依是各个政府部门难以管理的重要原因。

  笔者以为,作为行政机关,呼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有关的监管规范,加强对“分时度假”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监管,确保“分时度假”市场的健康运行是当务之急。

  看来,“分时度假”要得到规范的经营,必须转变这种疑影重重的地下状态,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目光,才是最好出路。对于“分时度假”,这种“舶来品”消费方式,是一种旅游时尚?还是旅游陷阱?笔者以为,还是理性谨慎为好。

【编辑:陈薇伊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