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拍婚纱扎堆 工商提醒“细节”约定不能省——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五月拍婚纱扎堆 工商提醒“细节”约定不能省
2009年05月05日 16:4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进入5月份,婚纱摄影也迎来了黄金季节。通州工商分局昨天提醒消费者:拍摄婚纱照签订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注意“细节”,有些约定不能省。

  家住通州的闫先生在一家影楼拍摄了一套4980元的婚纱照,最终选取的样片数量远远超出了婚纱照套系所规定的数量,影楼要求闫先生对多出的照片加付费用,但闫先生却认为影楼给出的价格不合理,产生纠纷。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每年的5月和10月都是婚纱摄影消费集中出现纠纷的时间,绝大多数消费投诉都是因为消费合同或协议中缺少“细节”表述而造成的。“新人拍摄婚纱照往往要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其实这定金里面也有很大的学问”,永顺工商所人员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不应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若是超过此限额,消费者有权拒付。另外,消费者还应该知道,若是商家违约,商家应向消费者返还双倍定金。(通讯员王浩记者杨滨)

【编辑:陈薇伊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