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5月份,婚纱摄影也迎来了黄金季节。通州工商分局昨天提醒消费者:拍摄婚纱照签订合同或协议时一定要注意“细节”,有些约定不能省。
家住通州的闫先生在一家影楼拍摄了一套4980元的婚纱照,最终选取的样片数量远远超出了婚纱照套系所规定的数量,影楼要求闫先生对多出的照片加付费用,但闫先生却认为影楼给出的价格不合理,产生纠纷。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每年的5月和10月都是婚纱摄影消费集中出现纠纷的时间,绝大多数消费投诉都是因为消费合同或协议中缺少“细节”表述而造成的。“新人拍摄婚纱照往往要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其实这定金里面也有很大的学问”,永顺工商所人员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不应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若是超过此限额,消费者有权拒付。另外,消费者还应该知道,若是商家违约,商家应向消费者返还双倍定金。(通讯员王浩记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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