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起诉“小三儿”夺回房产 抚养费成案件焦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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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起诉“小三儿”夺回房产 抚养费成案件焦点
2009年05月15日 08:5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处房产和60万元,引发妻子、丈夫及其情人之间官司。妻子甘露将第三者、丈夫和他们所生的两岁女儿告上法院,索要丈夫赠与情人母女的房屋和钱。朝阳法院昨日一审判决房屋返还,赠款保留。

  婚外生女引发财产纠纷

  甘露诉称,2006年,丈夫余越与小其14岁的李丽同居,次年生一女。2007年5月至10月,余越赠与李丽60万元,还将工体一处房屋赠与李丽。

  甘露要求法院确认丈夫赠与李丽的钱和房屋侵犯其财产共有权,判令李丽返还房屋及60万元赠款。此案未公开审理。记者从法院获悉,丈夫在庭审中意见与妻子一致。

  李丽称,2007年9月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她75万购买余越的房屋,自己缴纳契税后办理过户并付清房款。60万元赠款是怀孕期间营养费和孩子生活费。

  余越称,李丽怀孕后多次以吃药等方式威胁,迫使他将房屋相赠,双方虽签订房屋合同并赠款,李丽并未付房款。

  60万赠款保护孩子利益

  法院认为,李丽无法证明付清房款,她与余越的房屋交易侵害了甘露作为房屋共有人的权利,所签合同无效。

  由于余越隐瞒妻子将房屋出售给李丽,作为过错方应承担李丽已缴纳契税的损失。法院判决李丽六个月内交房,余越赔偿契税11250元。

  关于60万元赠款,法院认为,虽然赠款时孩子没出生,却是在有利于保护胎儿利益的前提下。余越给付钱款是基于其应尽的法律义务且已经实际交付,非一般意义上的赠与,甘露此项诉求被驳回。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追访

  情人称被告后才知对方已婚

  昨日,当事人均未露面。宣判后,各方代理人均表示,要与当事人商议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对于一个女人伤害很大。”甘露的代理人称,妻子是这场纷争中受伤最深的,房产是夫妻共有,不应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赠第三者,让妻子承担与她无血缘关系的孩子的扶养费,也不公平。

  李丽的代理人称,余越没尽到丈夫义务,与未婚少女生下孩子。李丽在被起诉时才知道对方有妻子。对于60万元赠款,该代理人认为是公正裁决,至少让余越尽到父亲义务。

  余越的代理人表示,判决基本公正。余越对给妻子造成的伤害感到愧疚,同时对李丽深表同情。该代理人称余越夫妻正在和解。 (记者张太凌)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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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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