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不堪母亲遭虐 挥刀“弑父”被判缓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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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岁少年不堪母亲遭虐 挥刀“弑父”被判缓刑
2009年06月23日 09:34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挥刀“弑父”的少年小明(化名)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流下了感激的泪水——去年5月的一天,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子弑父”血案,17岁的小明因不堪忍受父亲对母亲的长期虐待而向父亲连砍十几刀,其父被当场砍成重伤。其后,宝安区根据公、检、法、司四个部门会签的《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的通知》,由律师刘森荣在侦察阶段即介入此案,为小明提供协助,收集证据,最终确保了法庭的准确量刑。

  母亲遭虐待儿子冲动砍父

  少年犯成绿色通道受益者

  是什么让这名17岁的男孩举起手中的凶器,朝父亲连砍十几刀?事件发生后,深圳淳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森荣在侦察阶段即介入此案,为小明提供法律援助。而按照惯例,过去未成年人案件都是在起诉之后由法院指派法律援助,深圳宝安区创全国之先,大胆探索,在侦查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使其在侦查阶段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律师通过实地走访小明父母、家人、邻居,甚至远在广西老家的小学班主任,刘律师了解到,小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小明一直与祖父母在老家生活,2006年才来到深圳。他性格内向,往来的朋友很少;父亲脾气较暴燥,动辄对小明打骂,父子俩之间缺乏沟通和交流。

  “宝安区有了‘绿色通道’,我不仅能够提前介入,手续也简化了很多,公安快捕、检察快诉、法院快审、快结、就连看守所也专门设了一间律师会见室,一路绿灯,畅通无阻。”刘律师告诉记者。

  “检察院起诉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我认为本案被告人的犯罪原因是被害人经常虐待母亲,一时冲动酿成苦果,并没有杀死父亲的故意,后来法庭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定性为故意伤害”刘森荣说。

  鉴于该案件的特殊案情,宝安区法院还积极与区团委、区教育局联系,邀请有资质的心理辅导老师和社会工作者担任帮教人出庭,通过对小明进行心理分析和疏导,引导他正确认识犯罪,以健康的心态面对家庭。

  经过庭审教育,小明悔罪情绪集中爆发,他跪倒在父亲面前,喊出了十几年未曾叫出的“爸爸”!当时,一家人抱头痛哭的场面令所有在场的人唏嘘不已,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身份顷刻灰飞烟灭,人们眼前只有“血浓于水”的父子亲情。

  最终,小平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缓刑。

  少年犯成长为大学生

  蓝色档案记录全过程

  在宝安区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办公室,记者看到法官助理龚江正在整理档案,不过一本本卷宗却都是蓝色封皮。走近一看,原来是“缓刑被告人档案”。翻开一本,照片、成绩单、荣誉证、课程结业证,书信、电话帮教记录、短信回访记录,如果把首页的判决书抽出,这完全是一部孩子的成长档案。

  “尊敬的审判长,在看守所里,我深深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可耻,懂得了自由的可贵和法律的尊严,更让我明白了生命是否枯荣是看我怎样去栽培。马上就该读高三了,我想参加高考,请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改过。”这是2007年6月,某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小林因抢劫被羁押在看守所时写给案件承办法官龚振京的信。据龚法官介绍,小林是粤东人,跟随打工的父母在深圳读书,在学校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和同学唱K花光了父母银行卡里的工资而被责骂,他同母亲发生争执。为填补亏空,小林铤而走险拦路抢劫(未遂)被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7年9月2日,小林如愿以偿地重返校园,除了黑了瘦了,周围同学未曾感受到他更多的变化。但是,他的班主任王老师,却多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新身份——小林缓刑考验期的跟踪帮教人。

  之后的一年,王老师和龚法官的电话成了“热线”,龚法官也定期带着书籍等一些学习用品到小林家中为他加油、鼓劲!2008年9月,在缓刑考验期届满的时候,小林收到了广州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当亲朋好友的祝福声响起时,法官们显得格外高兴,短短的一年,小林实现了从少年犯到大学生的跨越,他们用爱心和责任共同见证了一个孩子的精神涅槃。

  庭上、庭下、信里、信外,法官和少年犯已经由“审”到“帮”由“判”到“教”,法官由决定其命运的“官”变成搀扶其心灵的“援手”。

  去年判处未成年罪犯下降一成

  办理未成年人刑案意见将出台

  从2007年起,深圳宝安区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就经常出现穿着“红马甲”的义工的身影。这些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的义工,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一对一”帮教活动中的“庭审帮教”,而重头戏是缓刑考验期间的跟踪帮教。在审理涉少年民事案件时,宝安区法院把化解矛盾、保护未成年人作为处理案件的出发点。去年审结的15宗涉少年民事案件,全部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且双方均自动履行协议。在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少年犯依法惩处的同时,依法比照成年人犯罪从宽量刑,加大缓刑适用力度,以保障少年犯继续学业和生活,防止其在犯罪群体中的交叉感染。该院自2007年设立少年综合审判庭以来,共对160名未成年被告人宣告缓刑,缓刑适用率由3年前的不到2%大幅提高到15%。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高院获悉,2008年我省判处的未成年罪犯比2007年下降11.36%。为了让少年审判“绿色通道”更加畅通,省法院正与省公安厅、检察院、司法厅研究出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推动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分别关押、分案起诉、分别审理、分别矫正,让少年审判“绿色通道”更加畅通。(记者 洪奕宜 戎明昌 通讯员 范贞)

【编辑: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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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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