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子户口本误写已婚 登记时被女友抛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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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婚男子户口本误写已婚 登记时被女友抛弃
2009年07月21日 15:33 来源:城市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拿着户口本去登记的时候,才发现婚姻状况栏标注着‘已婚’,不明就里的女朋友当时就跟我急了。”昨天上午,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居民王海向记者反映,人到中年的他正要娶妻,却因派出所错登的婚姻信息毁了姻缘。王海表示,他已经做好起诉派出所的准备,要求对方更正错误并赔礼道歉。

  今年41岁的王海户籍所在地在白城市洮北区岭下镇,几年前,王海前往天津打工。在天津,王海结识了一位河南姑娘,双方恋爱后开始谈婚论嫁。让王海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兴冲冲地陪同女朋友到河南登记时,却在户口信息上遇到了麻烦。

  “户口拿到手时也没仔细看,登记时才发现婚姻状况栏里标注的是‘已婚’字样,民政部门没给办理登记手续,女朋友当时就跟我急了。”王海说,他当时39岁,此前从未结婚,户口本上的“已婚”记录让他感觉莫名其妙,更让王海恼火的是,女朋友没听他解释,双方就此分手。

  “从登记发现户口错误到现在快三年了,‘已婚’的信息到现在还没更正过来。”王海告诉记者,其间他多次到户籍所在的白城市公安局岭下镇派出所要求更改婚姻状况,但被告知要更正这个户口信息需要王海提供街道办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否则不能办理。

  “户口出错是派出所工作失误造成的,要求证也应该是他们(派出所)去求证,为啥让我去?”王海表示,派出所有义务为他们的失误负责,理应主动调查核实情况更正错误的户口信息,居民没有理由为派出所的工作失职埋单。

  王海告诉记者,他与派出所几番交涉无果后,已经着手准备起诉派出所,要求对方更正户口信息,赔偿经济损失并通过当地媒体道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岭下镇派出所一位刘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年进行户口录入时,微机操作员是派出所雇用的,王海的婚姻状况被登记为已婚,可能是因为王海的年龄较大被操作人员录错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派出所已经同意为其更改户口信息,但王海本人拒绝更改并向派出所提出了一些赔偿要求。受访的工作人员说,这件事过去很长时间了,派出所的所长已经换了多任,他本人刚刚接手这项工作,王海所称的一些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记者谭志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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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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