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女婴被“妻子”卖掉 男子愤然举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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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女婴被“妻子”卖掉 男子愤然举报
2009年08月11日 09:16 来源:海峡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收养6个月大的女婴被“妻子”卖掉,来厦务工的四川籍唐某一怒之下,拿起电话报警。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走访,厦门市公安局潘涂边防派出所成功破获该案。昨日上午,嫌疑人黄某珍带着女婴到潘涂边防派出所自首。

  在厦门潘涂某工厂务工的35岁唐某与40岁的老乡黄某于2006年相遇后同居。由于黄某患有胆结石不能生育,两人便于今年5月份收养了一个女婴。由于唐某“夫妇”都在工厂里打工,生活并不宽裕。多了个小孩后,生活压力更大。2009年8月3日,黄某的姐姐黄某珍在得知情况后,建议妹妹将女婴卖掉。黄某同意并由黄某珍联系买主。当日下午,两人将婴儿以4600元卖给老乡李某。唐某下班后,得知情况便立即报警。

  经查,李某已于当天下午携女婴乘火车离开厦门,且去向不明。经多方调查走访,民警发现李某已经返回四川老家,并将女婴交给侄女陈某抚养。随后,在民警的劝说下,陈某同意由黄某珍将女婴带回厦门。

  黄某称,她16岁时在四川被人骗到山东,并被迫与当地一名男子结婚,婚后24年一直不能生育。2006年,黄某从山东逃至厦门,躲在一家工厂里务工,并以单身的身份与唐某同居。目前,由于唐某不能出具合法的抚养手续证明,且暂未找到女婴的亲生父母,女婴已经被安顿在厦门福利院。(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郑锦沛 毛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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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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