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游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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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出游遇到问题要及时维权
2009年09月30日 14:18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获悉,该执法机关日前采取跟团暗访的形式,以“游客”身份参加了本市四家旅行社的组团旅游,发现旅行社经营中的三个主要问题:旅行社资质问题、合同不规范问题、导游无证问题。为此,总队提醒国庆出游的市民:在跟团旅游过程中注意这三大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市文化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由总队牵头,市旅游局、市旅游质监所、市旅游协会、市消保委旅游办公室以及新闻媒体共同参加了“跟团暗访”行动,调查了四家旅行社的旅游团。结果发现,三家旅行社的资质有问题:一家以网站的名义从事旅游活动,另两家都属外地旅行社驻上海办事处,他们隐蔽在上海的旅行社内或虚构一个上海旅行社的名称,直接经营旅游业务。

  除了资质问题,合同签订也值得市民多留个心眼。新的《旅行社条例》对合同约定的事项作了详细规定,包括必须在合同上写明的13个事项,市民可上网查阅。执行新《条例》后,之前的隐性消费都将大白于消费者,然而,这次跟团暗访的四家组团社中,有三家没有按新条例的要求做:一家仍在使用2004年版的旅游合同,而且合同上盖的章与发票上的章竟然是不同的;一家则在使用2001年版合同;而另一家采用的竟是自制合同,连合同章也没有盖。

  暗访中还发现,存在导游在带团过程中不佩戴证件的情况,其中包括“无证导游”带团的现象。负责人表示,市民如遭遇旅行社违规,可拨打市文化执法总队的24小时举报电话:12318。 (记者 俞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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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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