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不久前托运一块欧米茄女表到外地,货到后包装盒内却空空如也。李先生自称该表价值近3万元,向速递公司索赔时,对方表示托运物品并未保价,只能赔偿1万元。目前,双方仍在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10月24日,某钟表公司经理李先生通过一家速递公司将一块欧米茄女表寄往大连的客户。“这块表市场价28400元,我们一直很信任这家速递公司,当时并未保价,邮费24元。”李先生说,当面验货后,上门的收派员将手表带回公司进行包装。
李先生说,10月25日下午5点左右,大连的客户收到快件后发现包装盒竟是空的。他得知消息后立刻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他们说我没保价,只能赔240元。但我有理由怀疑问题出在收派员身上,我希望得到至少1.5万元的赔偿”。
速递公司一负责人确认了此次丢失事件。他表示,收派员没有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收件,他们将对收派员进行处罚。按照他们公司对于不保价物品以邮费7至10倍赔付的规定,李先生只能拿到240元,但是公司做出了让步,将进行通融赔付。昨天,速递公司提出的赔偿额度已提至1万元,双方仍在继续协商。(记者王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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