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免费美容”的幌子在西单地区拉客,又以各种理由向顾客收费,甚至威胁不交费不能离开,非法所得17万余元。
日前,西城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美容院经理任某有期徒刑2年,员工张某等3人也被判刑。
免费美容 却刷卡3万多
被害人姬女士说,2007年6月23日,她在西单被一名女子以“免费体验”为名带到“智美美容院”。在接受免费美容项目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在未经自己同意,擅自进行其他美容项目,并强行向自己收费3万元。美容院的一名女子还以“如果不买药物,伤口不会愈合”为由,迫使自己购买相关药物,当日刷卡消费31280元。
被指非法收入17万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警方陆续接到针对智美美容院“涉嫌欺诈”的报警。基于对类似事件严重性的考虑,警方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任某、王某等人为北京智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人员,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间,任某指使员工用免费美容诱饵、以威胁手段强行向姬女士等7人推荐、实施各类美容项目,并以创口不能愈合威胁强行高价推销药品,非法所得共计17万7千余元,涉嫌强迫交易。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任某等人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判处美容院经理任某有期徒刑2年,员工张某等3人也被判刑,同时智美美容院被处罚金10万元。
黑幕
员工跟顾客回家取钱
庭审中,被告之一的美容院员工张某等人供述,美容院有“一条龙服务”,在店外拉客的员工可提成顾客消费的50%,负责介绍美容项目的咨询师,可按0.5%提成,负责做美容项目及手术的美容师和医生可按顾客消费的5%-10%提成。
“有时顾客不愿意,美容师也给做了,并会向顾客收费。如果顾客带的钱不够,主管或者拉客的人会跟顾客回家取钱。”据被告人交代,在手术前,咨询师不会告诉顾客需要使用药物。顾客不同意交费,不会让离开。碰上情绪激动或要求报警的顾客,只能免单或退款。在店内召开的会议上,任某还针对顾客不满意或者发生争吵的情形布置对策。
体验
不付费 不给洗脸
日前,记者和朋友王小姐来到西单,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发送传单,称可以“免费体验美容面膜”。
记者和王小姐随同她来到西单明珠商场内一家美容院,工作人员给王小姐敷上半边脸的面膜,解释说这样才能看出美容效果。在等待期间,工作人员向王小姐推荐千元至万元的美容卡和店内的其他收费项目,被王小姐拒绝。此时,美容院两名工作人员上前,要求王小姐对半边脸的面膜买单。“免费体验怎么会收费!”王小姐语气坚决。最终美容院无奈让王小姐离开,也拒绝为她清洗脸上的面膜。 (记者朱燕)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