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托运货物切勿草率签单——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生活新闻
    工商部门提醒:托运货物切勿草率签单
2010年05月09日 13:04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在宁夏工商部门接到的几起托运投诉中,常出现托运人在办理托运业务时没有认真阅读托运合同条款,存在盲目填写货运单据或对货物没有进行保价,造成索赔中无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问题。为此,宁夏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托运货物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在物流公司托运货物时,首先查看该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营运资格证。如该公司无合法手续,请不要将货物交于该公司托运,一旦发生纠纷,自己的合法权益将难以维。

  二是托运货物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的物流公司。无法了解公司情况时,要多选几家物流公司进行对比,切勿草率签单。

  三是在办理托运手续时,要仔细阅读所填货运单上的有关条款,如认为货运单上条款不够明确,可共同协商补充条款或签订相关协议。(记者于瑶)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