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半百的日本人池田和相差22岁的江西姑娘小慧相识、相恋,买车买房准备结婚。不料女友“玩失踪”,池田将小慧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钱款。本报于1月13日曾报道此案,日前,上海一中院终审判决小慧返还池田61万余元及利息。
2007年下半年,池田与小慧相识,双方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2008年初,池田为小慧购买了婚戒,给了小慧8.5万元购车款以及53万购房款,并在日本开出了单身证明打算与小慧尽快结婚。
2008年4月底,小慧突然“失踪”,池田遂向派出所报案。很快,池田找到了小慧,要求小慧返还为筹备婚礼购买的戒指和礼金共61万余元。由于双方经多次协商不成,池田将昔日女友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支持了池田要求小慧返还61万余元并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诉讼请求。小慧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池田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是成立的,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现小慧不愿与对方结婚,致池田之赠与所附条件不能实现,小慧应将取得的财物返还。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记者 周柏伊 通讯员 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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