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说,2009年12月召开的教育部外事工作会议决定,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将从过去的教育部审批,逐渐放权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委审批,2010年在部分省份开始试点。记者致电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歪解,不是下放,而是省部共建共管。据悉,2010年有4省市进行试点,江苏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表示,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共建共管自费留学中介的方向是,日常管理由省教育厅负责,重大事项由教育部审批。
进展2010年在四省市搞试点共建共管
近日,有媒体报道说,在这次教育部的外事工作会议上决定,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将从过去的教育部审批,逐渐放权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委审批,2010年在部分省份开始试点。这意味着今后两年留学中介机构的数量可能大幅增加。
记者致电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监管处,工作人员表示,教育部没有这个说法,这是歪解了教育部的意思,在教育部的外事工作会议上,研究加强对自费留学中介机构的管理,进行教育部和省共建共管的试点。目前的试点有天津、山东、江苏、江西四省市的教育厅(教委)。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2009年12月10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与天津、山东、江苏、江西4个省市教育厅(教委)签署了共建共管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协议。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出席签字仪式。
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总体比较平稳,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此次教育部与4个省市签署协议,对留学中介进行共建共管,就是希望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我国出国留学中介市场。下一步,教育部将在试点基础上,推动与更多省份签署省部共建共管自费留学中介协议。
目前,教育部已对401家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予以了资格认定。在教育部的网站上公布的自费留学中介名单,截至今年1月8日,共有8家中介资格已注销,3家中介资格过期,2家中介终止或停止经营。
试点日常管理由省里负责
记者采访了江苏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郑老师,郑老师说,“目前正在准备有关的细则文件,具体如何划分权力职能,还没有明确。大体的方向是,日常的管理由省里来管,遇到重大问题还要由教育部决定,比如涉及到非法中介通报等问题,至于备案还会有,押金问题没有说”。郑老师认为,留学中介的审批管理不能随便放开,毕竟这个行业和别的行业不同。
中介“共建共管”有利于市场监管
中广国际教育负责人、资深留学专家眭金娥说,如果教育部把留学中介的审批权下放到省,“对市场是好事,家长和学生有更多选择,竞争会更激烈,优胜劣汰,存优去劣。但是每个行业有一定的容量,机构泛滥,反而可能带来恶性竞争,造成监管不到位,鱼目混珠,欺骗案件频发。”
对于教育部要进行的共建共管的试点,眭金娥表示,这样留学中介市场的监管会更有序。
据介绍,目前广东每一个有资质的中介都有60万现金押在省教育厅。如果以后广东也推行共建共管的试点,不知道押金如何处理。
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处长梁永洪表示,广东也是出国人数的大省,如果要搞试点,应该考虑在广东进行试点。几年前,就有业内人士说,应该按《行政许可法》放开注册审批,由工商部门监管,教育部实际上是管不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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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
提出完善出国留学机制
2009年12月10日,2009年全国教育外事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主持会议并讲话,袁贵仁说,新形势下的教育外事工作,要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促进教育改革发展;要推动教育交流合作向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发展;要切实提高教育外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教育外事工作新局面。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表示,要解放思想,加强对教育外事工作整体谋划;要开拓进取,努力提高教育交流合作水平;要完善出国留学机制,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要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推动来华留学跨越式发展;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要积极引进优质资源,着力提高教育竞争力。(宋金绪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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