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上旬,传出陕西民用天然气价格拟调举行听证会的消息。昨日,陕西省物价局公布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的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及具体方案。目前,各项工作已按听证会程序规定就绪,并确定9月8日举行听证会,根据拟定方案,我省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拟提高0.25元。
按照国家政策和我省城市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总体原则,据省成本监审分局对全省21家城市燃气企业供气成本典型调查,2008年、2009年平均供气成本为1.6247元/m3,加上国家对城市燃气出厂价格上调0.23元/m3因素,城市燃气成本为1.8547元/m3。我省现行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平均为1.5613元/m3(不含税价格),其中居民用气平均1.4867元/m3(不含税价格),城市燃气平均亏损0.2934元/m3,其中居民用气亏损0.368元/m3。居民用气量在城市燃气销售中占近50%。
按照从紧安排居民销售价格调整的原则,根据以上测算,拟对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供气成本不能弥补部分由非居民用气价格承担。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等市区县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从现行1.75元/m3调整为2元/m3,汉中居民生活用气新定价格为2.30元/m3,其他市县同幅度调整(对个别盈利水平较高的市县,销售价格适当少提高)。(记者 张维 实习生 白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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