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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新规:民用水电气调价须听证

2011年01月12日 09:0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浙江省物价局11日透露,该局最新公布了全省定价听证目录,明确从现在起居民生活用电、公办普高学费等10类项目定价须经过公开听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

  这10类项目包括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居民生活用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运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风景名胜旅游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公办普通高中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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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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