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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承认分公司少缴各项税款1182万元

2011年10月13日 15:1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2日,部分媒体报道了《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漏税1182万违规发津贴5008万》。文章指出,财政部1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一号)》,其中,中石化集团旗下的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违规发放津贴高达5008万。公告显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存在收入不实52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12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1182万元。

  对此,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管理公司向新华网发来“就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所涉问题的有关说明”,说明称,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收入不实52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12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1182万元。目前长岭资产分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调整了会计账务,积极主动配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处理工作。

  以下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管理公司说明内容: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管理公司就财政部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所涉问题的有关说明

  10月11日,财政部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第二十一号)》。公告中涉及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有关内容如下: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收入不实52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412万元等会计违规问题,少缴各项税款1182万元。其中:该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未将实质控制的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纳入合并范围;2009年度少计土地租赁收入2581万元; 2009年度发放的职工工资津贴中有1416万元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有3592万元未按税法规定的超额累进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0年6月,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长岭资产分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发现问题,于2010年10月27日下达了处理决定,对长岭资产分公司予以行政处罚。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要求长岭资产分公司接收处罚并进行整改,积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求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

  目前长岭资产分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调整了会计账务,积极主动配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处理工作。

  此次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第二十一号)》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学习,再次要求所属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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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晓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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