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基金最新管理办法:"节电大户"可获奖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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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基金最新管理办法:"节电大户"可获奖励
2009年12月23日 13: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深圳市科工贸委员会昨日公布了“能源基金”即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的最新管理办法,企业节能改造可获得最高300万元的政府贴息奖励。此外,还首次增加了现金补贴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为10万元。

  节能减排需要企业参与,企业为节能进行的技术改造,往往因需要大笔资金而被搁浅。为调动企业进行改造的积极性,深圳先后出台了多项措施。按照此次出台的《深圳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项目银行贷款给予全额贴息,但一般项目贴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列入市政府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重点大型节能减排项目贴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600万元。

  《办法》改变了以往单纯贴息的方式,规定对通过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经市科工贸信部门评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或项目的实施单位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保供电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如“节电大户”,将给予5万元的奖励。据悉,企业如想获得补贴或奖励,须提交有关材料,在每年的4月、10月向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申请。 (记者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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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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