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不少人大代表接受采访时表示,广东省34个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在去年最后一天全部撤销,对此感到很高兴,但从珠三角交通一体化的角度来看,力度还不够,建议省政府撤销珠三角地区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减少高速公路收费站。
站在一个普通公路消费者的立场上,我觉得珠三角的高速公路正成为一种“鸡肋”——近乎蜗行的道路已经没有高速的快感,倒还不如改成普通公路免收过路过桥费。这一点,我在广州—东莞—深圳的高速路上已有体会。
不仅在珠三角,很多地方尤其是一线城市都有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高速公路经常发生拥挤,“高速”成“蜗行”;另一方面收费依然,有些地方出城有多道关卡。在我看来,这样的高速公路已经失去了“高速”的本意,充其量是城市的另一条普通通道。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对这种“蜗行”高速实施降级处理,“放虎归山”,让其走向公用、公益,免费使用。
据我了解,当国、省、县道等某一路段不具备道路规划功能时,交通部门在经过调查、研究、勘测的基础上,可以降级处理。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高速公路是指“能适应年平均昼夜小客车交通量为25000辆以上,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只供汽车高速行驶;一般能适应120公里/小时或者更高的速度,要求路线顺畅,纵坡平缓。由此可以看出,珠三角等地拥挤不堪的高速公路已经不具备规划功能,因此理应降级。
与此同时,应该取消收费,让这些“高速”公路回归公用、公益。全世界的收费公路中国就占70%以上,一些地方乱设收费站和乱收费广受社会诟病。国家于2008年底取消了二级公路和部分一级公路的收费站,但从目前来看,仍有很大取消空间。只能“蜗行”的高速公路有些本来就在取消收费范围,但一些地方顶风而上,仍在收钱收得不亦乐乎;有些虽是一级公路,但现行通行状况已经超出原有设计通行能力,就需要在降级的基础上,取消收费。在此基础上,国家和有关部门应该不断创造条件,有目的、有步骤地取消其他一切公路收费,真正还公路以公益性质,让公路回归公共产品的本质属性。 (王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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