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欲组建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 首批拟聘120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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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欲组建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库 首批拟聘120名
2010年02月22日 13:15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省煤矿监察系统即将有安全生产“智囊团”了!今日,记者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该局将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首批拟聘专家120名,即日起开始申报,专家库建立后,将为我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出谋划策”,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技术依据。

  之所以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是因为随着煤炭行业的技术进步,开采技术水平逐步提高,治理煤矿瓦斯、水、火灾、煤尘、顶板等灾害,需要专业科学技术的支撑。煤矿事故抢险救灾时,正确的技术指导能加快抢险救灾的进度,能更为及时有效地挽救矿工生命。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时,也需要安全专家的技术支持和参与。

  专家库成员采用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续聘,因特殊情况退出的将随时增补。专家库按专业设采掘、机电、通风安全、综合4个小组,原则上每组设正、副组长各1名,负责组织本专业组的有关活动。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后我省开展的各类煤矿安全生产检查中,都将有专家库派出的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并对事故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意见。

  申报条件

  专家将从我省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中聘任。专家库成员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聘用期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专家聘任条件,除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技术生产的政策、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外,还要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煤矿相关专业五年以上,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聘任程序

  专家聘任程序为:个人填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并盖章,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经审核批准后,聘任并颁发专家聘任书和专家证。专家确定后,其资料全部输入新设立的安全生产专家库中,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挑选符合条件的专家配合开展工作。申报时间:即日起到3月31日。申报表寄至: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邮编:030012。(记者 郑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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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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