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城市年内上调水价 专家:坚持供水公益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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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多城市年内上调水价 专家:坚持供水公益性
2010年03月23日 10:00 来源:新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在昨天的“世界水日”宣传活动上获悉,全省今年居民用水价格将普遍上调,并将有更多省内城市实行阶梯水价。水价上调的背后,既有资源环境压力,更有民生期盼。

  年内,我省多数城市将上调水价

  去年,江苏很多城市进行了水价听证及调整,其中南京民用水价从每吨2.5元涨到2.8元,无锡、镇江分别从2.57、2.63元涨到3.2、3.05元。根据“十一五”水价调整方案,南京将很快从目前的2.8元再上调到3.1元。南京市政府有关人士说,南京5年前即颁布水价改革方案,明确在十一五末将水价调整到3.1元。

  省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孔祥平此前也告诉记者,江苏不少地区的水价改革肯定要在2010年到位,没调到位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都将调整。但具体何时调整,视各地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出台。

  上涨部分,主要是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

  据介绍,世界银行确定的居民用水开支标准为占其可支配收入的3%至4%,而江苏不足2%,因而民用水价的确存在上涨空间。但水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它的上调牵动人心,也牵动全局。

  对于即将到来的水价上调,居民感受如何?在鼓楼广场,不少人围着省市水利部门负责答疑的同志问这问那。一位住在南京光华门的李大妈对记者说,我们家每个月水费也就是几十块钱,涨3毛可以接受,鼓励大家爱惜用水。然而,一些贫困家庭对水价涨出来的“小钱”还是相当敏感,中华门西街的一位租住户说:“就怕水价一涨,生活用品跟风涨起来。”

  物价专家分析说,水价上涨主要涨的是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去年以来全国很多城市上调了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占了较大比重。“污水处理的平均成本在每吨1.1元,而江苏一些城市污水处理费不到0.7元,很多污水处理企业是亏本的。”

  而南京大学新闻学院李明认为,水是居民生活必需品,政府有责任提供安全可靠廉价的生活用水。“水价上调是可以的,但听证一定要公正。现在公众质疑的是,水务改革将政府的供水责任推向市场,而供水企业的生产成本,像管网等,都应该看作公路一样的基础设施,需要政府投资,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这波水价调整,不少城市都很注重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准备发放供水的专项补贴。

  无论如何,都应坚持供水事业的公益性

  南京是最早实行居民阶梯水价的城市,至今已经4年。苏州、无锡也早已实行,而扬州、南通、泰州、连云港等城市不久前也开始试行。据了解,省内其他未实行阶梯水价的城市大部分今年都将实行。

  按照南京的规定,4口之家,每月每户生活用水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为第一级,按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收费;每月每户超过20立方米且低于或等于30立方米为第二级,超出部分按供水价格1.5倍收费;每月每户超过30立方米为第三级,超出部分按供水价格2倍收费。

  省物价局工价处有关负责人说,第一级是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部分,各地并不一样,如镇江、泰州为25立方米,扬州为22立方米。从南京阶梯水价实践情况看,每月仅有4%到5%的家庭超额用水,达到了提倡节约用水的效果,南京每年节水达到60万吨。在非居民生活用水方面,目前全省实行严格的超定额加价制度,目的都是为了节约水资源。

  目前,全国661个城市中,有80个左右实行阶梯水价。一位水利专家对记者说,阶梯水价制度挺好,但是可操作性要加强。比如,在人户分离情况普遍的社区,如何有效统计人口存在困难。再比如,要准确地在1个月时间内统计,工作量很大。此外,更换水表等基础工作也很耗成本。

  李明认为,水价上调也好,实行阶梯水价也好,政府都应该坚持供水事业的公益性,对于引入的民营资本要加强监管,既确保效率又体现公平。  (顾敏 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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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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