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银发一族征婚忙 专家称门当户对很重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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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银发一族征婚忙 专家称门当户对很重要
2009年12月21日 12:22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我国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单身“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这些老人大多数不愁吃穿,缺少的是精神上的慰藉。于是,他们走进婚介中心,寻找心目当中的另一半。记者从哈尔滨市妇联婚姻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来此登记寻找配偶的50岁以上老人已达3000多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激增五成。而且前来征婚的老人多数坚持这样一个原则:宁可不找,也绝对不凑合。

  老人征婚不再遮掩

  婚介所里找另一半

  据市妇联婚姻服务中心李晓萍介绍,近年来,到她们这里来征婚的50岁以上中老年人逐年增多,其中有百分之六十为女性。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多是中年人和年轻人来登记觅偶,老年人来登记的很少。近年来,50岁以上的老年征婚者渐渐多了起来,他们大多要求对方身体健康,并具有较高学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前来登记的老年征婚者的普遍情况是:丧偶,孩子独立,已退休,没有经济负担,想找个合适的老伴度过余生,不想让子女担心。“老年人再婚已不再像前几年那样遮遮掩掩,遇到一个条件差不多的就会对付着过。如今的老年人择偶条件十分明确,对方条件不符合自己要求绝不将就。”李晓萍说“有些老年人为了找到理想的伴侣宁可等上一年半载。”

  据李晓萍介绍,从老年人的择偶条件可以看出,老年人择偶心态越来越趋于年轻化和注重内涵。前几年老年人在寻找配偶时,女方一般要求对方具有初高中文化、身体没啥大病就可以,现在则要求对方的学历越高越好,最低也要具有大专学历。而男士则多把对方相貌、身材等条件放在首位。为了解决老年人再婚问题,市妇联联婚姻服务中心每年都举办多场大型老年人联谊会,帮助单身老年人重新组织家庭。

  择偶条件要求高

  精神需求很重要

  据市妇联一项调查显示,哈尔滨市有近4成的单身老龄妇女有不同程度的孤独感,产生孤独的首要原因便是“独居无人作伴”,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也是促使老年人择偶愈加注重对方个人修养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老人的精神需要比较复杂,陪老人聊聊天,只能满足老人低层次的精神需求,而老人更深层次的精神需求,是儿女永远无法代替的,比如感情的需求。

  今年61岁的孙桂香退休前是一名国家干部,十多年前丈夫在一次车祸中去世。退休后的孙桂香单独住在一所一百多米的大房子里,过着吃穿不愁的生活。儿女们虽然对她十分很孝顺,但是她并不快乐。慢慢地儿女们发现,母亲的生活中缺少一个能够与她沟通交流的老伴,她也始终生活在自己孤独的世界中。于是在儿女们的鼓励下,孙桂香走进了婚姻服务中心。她说她要找的老伴,必须要有大学学历才行,这样文化程度差别不大容易沟通。另外不希望找外地人,本地人文化习俗比较一致。如果能够找到这样的人,她愿意和这个人相伴走过人生的最后一程。

  与孙桂香的情况有所不同的是,今年64岁的刘大爷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哈工大毕业生,因为老家在外地,哈市也没有亲戚朋友,所以找对象比较困难,直到工作几年后,在单位领导的撮合下,他认识了前妻。刘大爷的前妻是一个工厂的工人,没有什么文化,交往一段时间后,他们就结了婚。婚后,他们生了三个孩子,生活过得也还可以。可是刘大爷说,他们之间由于没有共同语言,感情一直不好。虽然也想过离婚,但考虑到孩子小,就凑合过了大半辈子。8年前,等孩子们都结婚成了家,离婚也不再是丢人的事,刘大爷和前妻就办了离婚手续。“因为我前半辈子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爱情,所以我对未来的爱情充满了向往,特别想找一个有共同语言、相亲相爱、相濡以沫的后老伴。”刘大爷说:“我自己常想,我这一辈子必须找到那份真正属于我的爱情,要不然到死也不甘心。”

  结婚以后不愿登记

  非婚同居情非得已

  尽管社会观念不断在进步,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仍然摆在一些想再婚的老年人面前,那就是,社会上还有很多子女无法坦然面对老人的再婚。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摆脱子女带来的压力,防止他们“捣乱”,一些老年人过起了“非婚同居”的生活,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搭伙”。

  今年72岁的高福军通过婚姻服务中心认识了比自己小5岁的韩凤玲,两人了交往了一段时间以后准备生活在一起。然而,让人不解的是两位老人谁都没有想去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只是想搬到一起过日子。问其原因,高福军说:“这么大岁数再婚有几个还去办登记啊?谁知道能在一起过几天?”高福军老人的这句话道出了很多再婚老人的心声。

  据了解,目前造成老年人再婚不愿因领结婚证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老年再婚易离婚,因为相处时间短,性格不合,再婚后难以建立起夫妻感情。其次,子女爱干涉老人婚姻,也是重要原因。一些子女不能与再婚老人融洽相处,还有一些子女存私心,担心老人后找的伴侣侵占老人财物。此外,男找“保姆”、女找“靠山”的现象较严重,某些老年人再婚时抱有一定的目的,如女方想在经济上找个依靠,男方则因独立生活能力差,想找个“保姆”型的老伴。

  对此,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未婚同居不可取。首先,不登记就没有法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夫妻缺乏责任感。如果一方得病或者遭遇事故,另一方很可能就离他而去。其次,不登记的话,自己的继承权及对财产的处理权很难得到保障。

  老人再婚莫着急

  门当户对很重要

  针对老年人再婚问题,有关人士指出,离异或丧偶老人再婚实际上是一件好事。他们大多在重新结婚后心情舒畅,疾病减少,也延缓了衰老。而那些一直孤身生活的老人则心情压抑,郁郁寡欢,发病率与死亡率都远高于同龄再婚老人。但在寻找“另一半”时,也要持谨慎态度。老人可塑性差,很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如果草率从事,则烦恼更多。

  专家建议,老年人找“老来伴”的宗旨是不要急,而要稳。老年人再婚应比年轻人更讲究门当户对:两个人财产相当、子女相当、文化水平相当,走到一起是出于感情需要,而没有功利色彩,这样的婚姻不仅稳妥,也能得到儿女们的尊重。

  老年人更需要自觉地对晚年婚姻进行感情维护和法律保护。尤其是离异或丧偶的老年人,更应慎重对待再婚,要遵循恋爱自由、双方自愿,同时充分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对于财产问题,双方应事先约定,并尽量取得子女的谅解,以减少和杜绝以后的隐患和纷争。

  单身老年人找个伴侣,可以提高生活质量,摆脱精神上的寂寞,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全社会都应该赞同。作为子女,不仅要在衣食住行上关心老人,还应该对他们的精神需求给予理解和支持。年轻人需要换个角度,站在老人的立场考虑问题,让年迈的父母摆脱孤单,愉快地安享晚年就是最大的孝顺。(戴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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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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