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工人报》一篇报道称: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建造超标准豪华办公楼,仅报纸刊登的大楼照片“雄姿”,就令人乍舌,我看了报道的第一个反应,便是觉得“史上最牛的街道办事处大楼”出现了。
据我所知,台州市是地厅级市,而椒江区便是县处级区,则下面的洪家街道办事处,就只应该是个科级办事单位。这个办事处,总共有员工99名,可是,他们盖的办公大楼建筑面积却有16996平方米,平均每个办事人员拥有170平方米办公用房。这幢大楼共10层,总造价为2414万元,不知这个办事处每年的财政收入究竟是多少?
台州是很富裕的地方,但再怎么富裕,这政府机关也不允许这么花公款修办公楼呀?对于建造超标准豪华办公大楼,党中央和国务院早就多次明令禁止,但洪家街道不仅不执行中央规定,而且故意违规,肆意在超标准上一再突破纪录,建造了“最牛”街道办事处豪华办公大楼,实在是对中央的禁令置若罔闻。
而当媒体披露了此事并刊发了此“最牛”街道办事处大楼后,椒江区政府才于2008年12月26日成立调查组进行所谓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手续、资金来源等项的“全面调查”。一幢10层大楼在当地拔地而起,椒江区政府的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财政部门、环保部门好像“都不知道”,而当媒体曝光之后,它们才启动全面调查。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
而更令人遗憾的是,新闻中称:该街道办“多余办公用房”,将由区委、区政府“统一调剂使用”,也就是说,洪家街道只须交出6至10层目前空置的办公房即可,洪家街道办事处通过被曝光、被“调查”后,将可以合法使用超标准豪华办公房了。椒江区政府的“调查”,原来是为了让这幢办公楼“办理”合法“户口”的,所以完全是在演戏!(陈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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