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无手车王"与交警对簿公堂讨要合法驾驶权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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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无手车王"与交警对簿公堂讨要合法驾驶权利
2009年01月12日 22: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丽江一月十二日电(记者 刘子倩)云南“无手车王”何跃林十二日将云南省丽江公安局交警支队告上法庭,以期结束二十五年无证驾车的违法历史,并期冀借此唤起立法机关对特殊人群的重视,并催生出适用于残疾人的交通法规。

  今年四十八岁的何跃林因幼时意外事故失去双手,但凭着坚强意志及对机械的极度敏锐感和超常的天赋,练就了过硬的驾车技术。车迷们热捧的漂移等驾车技巧,对于何跃林来说,更是易如反掌。二十多年来,何跃林开车几乎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多次驾车往返于路况最为复杂的川藏公路,同时参加了国内外多项越野挑战赛,获得诸多奖项,并创造了无手驾驶八吨货车穿行崎岖山路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无数的荣誉并未给何跃林带来幸福。因无证驾车,他无数次被交警罚款,已记不清至今被罚了多少钱。“起码要几万块钱了,就是因为我没有驾照,但我的驾驶技术至少也是业余赛车手水平的。”

  早在一九八七年,何跃林就曾申请驾照被交警队拒绝。二00六年底,何跃林再次申请,丽江交警支队以公安部第七十一号令“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者,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为由再次拒绝了申请。“我把交警支队告上法庭,实属无奈。他们多年来给予了我大力帮助和支持,但驾车是我的谋生的技能,不给我发驾照就相当于剥夺了我的劳动权。”何跃林说。

  今天的庭审中,被告丽江交警支队答辩中仍坚称,何跃林的身体条件无法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原告双手掌缺失,其身体条件显然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规定的法定条件”。

  原告律师李志元列举了何跃林五年来在驾车领域的成就,甚至包括中国汽联颁发的专业车手驾照,以此证明何跃林已完全具备了娴熟的驾驶技能,并称公安部相关行政法规只是对交通法相应补充。“七十一号令是否适应各类人群,是否为各类人士潜能发挥提供了法律保证,是否体现了人性化的行政执法。通过何跃林的实例可以证明,七十一号令是滞后的,乃至是错误的。”

  李志元同时表示,驾车是何跃林唯一的劳动技能,交警拒绝原告申请驾照的行为完全剥夺了《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劳动权,也违法了《残疾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

  对此,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董云表示,七十一号令是保障驾驶者及普通民众生命安全的体现,并不滞后。“现在何跃林的事业做得很大,驾车也并非他唯一的谋生手段。”

  何跃林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拿到驾照,成为一名守法的公民。

  据悉,该案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布。(完)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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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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