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村支书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获刑20年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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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村支书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获刑20年
2009年01月14日 10:54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私藏子弹246发 被控九宗罪

  “黑老大”村官获刑20年

  昨日从省高院获悉,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职务侵占等9宗罪,随州市曾都区殷店镇双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殷永国,被曾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

  经审理,2003年起,殷永国以称霸一方、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组织其长子殷稀、次子殷双剑、女婿李传和等人,有组织作案68起。包括打着村委会招牌,假借管理、调解之名,插手他人纠纷,敲诈勒索10起;公然挑衅国家公权,代行“政府”管理职能,从事妨害公务犯罪3起等。

  在担任殷店镇双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殷永国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村会计丁新明,非法占有双河村财物142920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1300元。

  2008年,公安机关将该团伙成员一举抓获,当场从殷永国家中缴获军用步枪子弹7发、非军用枪支子弹239发。

  团伙其他16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0年不等;会计丁新明获刑半年。(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樊斯坦 杨尚安 雷斌)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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