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太平天国侍王府纵火者毛金海获刑14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浙江金华太平天国侍王府纵火者毛金海获刑14年
2009年01月22日 14: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金华1月22日电(记者 江耘 通讯员 邹宁浩) 1月22日上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将故意放火焚烧太平天国侍王府的被告人毛金海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经法院查明,毛金海因太平天国侍王府纪念馆对其停职不满而产生放火焚烧侍王府的报复心理。2008年10月4日17时许,毛金海趁保安吃饭之机偷了西院边门钥匙。10月5日17时15分许,毛金海窜至二进西厢房东边第二间内,用打火机点燃房内图纸放火,致使侍王府陷入火海之中。后经消防部门近1个小时的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但被烧毁的西院二进西厢房木构架重建约需经费2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毛金海因故意放火致使中国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天国侍王府纪念馆发生大火,情节特别恶劣,根据我国《刑法》第115条第一款规定:犯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法院决定,判处毛金海有期徒刑14年。(完)

【编辑:庄百万
    更多社会新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