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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琦注册口头禅为声音商标引热议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14: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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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日前,李佳琦所属公司就李佳琦口头禅提出声音商标注册申请引发热议。据企查查搜索结果显示,李佳琦作为第二大股东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4月7日提交该商标申请。商标详情显示“本件声音商标加以知名网络主播李佳琦人声,念出‘oh my god,买它买它!’语速较快,奔放有力,极具情绪调动性,声音具有极强的个人风格和辨识度。” 目前该申请处于“待审查”状态。近日,记者就该申请注册行为进行随机采访,多位受访者表示,在看到相关消息之前,并不知道声音也可注册为商标。

  【同期】北京市民 周女士

  很震惊啊,这一句话也能注册成商标我感觉很震惊。我之前不知道声音也可以注册为商标。

  【同期】北京市民 赵女士

  人家特有的那些品牌、logo那些可以注册,公司注册商标什么的,但是声音(商标)真是第一次听说,特别的新奇。

  【解说】据悉,李佳琦方回应申请目的系保护性注册。采访过程中,对于该商标申请行为,多数受访民众表示可以理解。

  【同期】北京市民 赵女士

  他可能也会怕别人利用他的(声音)去投机啊,我觉得对他个人和公司来讲,(注册声音商标)是可以的。

  【同期】北京市民 李女士

  他要注册成功了也挺好的,增强大家维权意识嘛,防患于未然嘛。

  【同期】北京市民 孙先生

  对于李佳琦来说,他申请商标是对自己权益的保障吧。因为这属于他个人的标签,只要说(听到)这个声音的话,我觉得大家都会认为是李佳琦,如果是他把这个东西申请了之后,别人再说这个话的时候,普通民众再来说会有影响的话我觉得会不太合适,如果不影响别人说,生活用语还是(可以)说的话,他申请个商标也无可厚非我觉得。

  【解说】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律师赵占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规定声音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注册一件声音商标并非易事,而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声音商标审查的核心。

  【同期】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占领

  就从2014年新商标法实施至今,已经有500多件声音商标申请注册,但最后注册成功的(只)有十几件。注册商标成功的话,就必须要有显著性,声音商标对显著性的要求更高,普通的公众一听到这个声音,就能知道这个商品或者服务是谁来提供的。能达到这样的显著性,然后就可以作为商标。

  【解说】赵占领说,通常声音商标只有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才能具备显著性特点。李佳琦的口头禅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还需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审查。而即便该声音商标注册成功,也并不意味着其他人将无法正常表达这句话。

  【同期】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占领

  无论是其他的主播,还是说普通的网友,都不会说我不能说这句话了,这不是这个声音商标所要保护的内容。声音商标保护的并不是文字,而保护的具有显著性的声音。假如他的商标注册成功的话,你比如说其他某个主播也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声音,然后去带货,大家一听声音,如果不看脸的话,他以为是李佳琦,那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解说】此外,赵占领也表示,即使该声音商标未能注册成功,未经允许模仿李佳琦口头禅音调音色,并明示或者暗示其推销服务和李佳琦有关联,以混淆诱导消费者也属违法行为。李佳琦及其公司也可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起诉对方,维护合法权益。

  程宇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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