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成沪深两市首家公布半年报公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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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锆业成沪深两市首家公布半年报公司

2010年07月01日 07:09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沪深交易所安排半年报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须严防业绩提前泄露

  沪深交易所6月30日分别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在8月31日前完成本次半年报的披露工作。另外,根据两交易所最新公布的上市公司预约披露情况,沪市的乐凯胶片将于7月14日发布今年的半年报。深市主板率先预约披露半年报的公司为通程控股和凯迪电力,披露时间均为7月16日。中小板首家预约披露公司为东方锆业,披露时间为7月13日,也是沪深两市首家公布半年报公司。创业板首家预约披露公司则为宁波GQY,披露时间为7月21日。

  深交所明确,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未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2010年半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也应于2010年8月31日前披露本次半年报。上市公司如不能按期完成半年报披露,应当在8月15日前向交易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的原因及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对未能按期完成披露的公司,交易所将自9月1日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创业板上市公司将从复牌之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沪深交易所均在《通知》中强调了公司的保密责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在半年报编制期间对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在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如果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业绩在半年报报告披露之前被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2010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深交所还强调,在半年报编制期间公司依法对外报送半年度统计报表的,应当将所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进行登记并报深交所备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半年报内容。

  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根据净利润大幅变动情况在7月15日前及时发布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预测修正公告。上交所则表示,鼓励净利润为负值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变动的上市公司及时发布业绩预告,鼓励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

  上交所还规定,在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或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同一期限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不得转让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杜雅文 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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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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