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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新股发行体制后续改革时机成熟

2010年07月26日 07:29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创新不断。上半年接连推出了融资融券试点和股指期货;展望下半年,资本市场创新势头将延续,其中,择机推出新股发行体制后续改革有望成为重头戏。中国证券报认为,目前,推进该项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核心是合理定价。

  自2009年启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各项改革要求逐步落实,达到了第一阶段改革目标:一是新股定价的市场化程度提高;二是网上发行冻结资金量减少;三是股份配售向有意向的个人投资者倾斜;四是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大幅下降,一二级市场价差明显缩小;五是市场参与主体的履职尽责意识逐步提高,角色定位逐渐清晰。

  纽交所日前发布了2010年上半年全球资本市场IPO及二次融资数据。按照IPO公司所在国家进行统计,融资金额排名前三的依次是中国、美国和日本。其中,中国是2010年IPO最活跃的国家,在全球648个IPO数据中,共有170多家中国公司通过IPO募集资金,并且这些公司绝大多数在A股上市;紧随其后的是美国和日本。而去年同期该项排名依次是美国、巴西和中国。

  从上述排名看,中国资本市场的IPO可谓全球一枝独秀,这是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一阶段的充分肯定。不过,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以来共有17只新股上市,其中7只上市首日即破发,首日新股破发率超过40%。高定价、高市盈率发行、高比例破发的“三高”现象表明,新股发行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中国证券报认为,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目前,启动第二阶段改革,也就是启动新股发行体制后续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可以预计,未来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基本路径仍是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其中的核心是定价问题,进一步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

  对于可能的改革措施,中国证券报建议,一是要强化对承销商的责任约束,为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最重要的微观基础。目前承销商存在为发行人考虑多、为投资者考虑少的情况。下一步,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同时加强保荐机构的内部控制。据了解,《保荐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已经拟定,将很快发布实施。力求通过改革,促使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提高定价能力并引导市场理性定价,为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在经营活动中维护买卖双方的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

  二是发行人要切实树立合理的发行上市理念,要有回报投资者的责任意识,市场要逐步强化股权融资的成本约束机制。相比较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前,发行市盈率水平显著提高了,发行人获得了更为宽松的股权融资条件,而投资者则支付了更高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拿什么样的业绩回报投资者?企业的成长性能不能支撑高发行市盈率?这两个问题变得更加突出,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

  三是及时引入与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为一级市场高效运行提供充足的制度供给。扩大保荐机构配售权、存量发售、储架发行、分拆上市等制度安排都已在监管部门的研究范围内。

  中国证券报认为,新股发行体制涉及面广、影响大,进行改革和培育市场机制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适时启动后续改革,不断完善定价机制,才能取得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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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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