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规则未明晰 新三板转板制度落地尚待时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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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则未明晰 新三板转板制度落地尚待时机

2010年08月18日 13:51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随着试点成熟和包括做市商在内的制度改革思路清晰,新三板下半年扩容几无悬念。但相对于推出做市商制度得到市场广泛认同相比,对于新三板制度中的转板制度有着不同的声音,转板制度制定过程中仍面临很多难题。在新三板市场自身尚未理顺之前,市场期盼的转板制度恐难快速落地。

  扩容渐行渐近

  对于新三板市场扩容消息的多个时间窗版本,有业内人士分析,扩容方案迟迟难出,难在制度完善。新三板试点始于2006年,试点初期颁布法规和配套文件,经过3年试点,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9年对法规和配套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在6月颁布了新的法规和配套文件,包括试点办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

  眼下,新三板存在交易不活跃、流动性缺乏和融资功能有待提高等问题,试点即将迎来扩容成为全国性场外市场,三板上市资源极大丰富,此次的扩容必将与新三板市场运行机制改革配套同步进行。允许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参与三板市场交易、拆细交易单位等改革手段早已纳入监管层的视野。其中,做市商制度和转板制度最受市场关注。

  2009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台《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明确提出新三板将完善试点功能、研究建立转板机制以及引入做市商等多种交易制度。

  从那时至今政策研究紧锣密鼓日趋成熟。“我们一直喊狼来了,这次是真的来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新三板扩容的准备工作已经趋近成熟,做市商制度经过多番论证基本定稿、转板制度正在完善,扩容计划年内出台几无悬念。

  “做市”绝非“坐庄”

  针对做市商制度,此前曾有业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做市商制度未必适应中国国情、适合三板市场以及国内券商内部管理的现状,贸然推出做市商制度可能会导致类似主板市场“坐庄”行为的出现,三板公司更需要的是专业的融资服务。

  “新三板市场的改革,对未来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无疑是做市商制度。”对于上述不同的观点,西部证券代办股份转让部总经理程晓明表示,新三板市场与主板不同,主要服务于创新企业,但这些企业的特点是风险和失败的概率较大,而且过去的财务信息很难准确反映公司未来的真正价值。因此,仅仅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远远不够的,难以满足一般投资者对新三板公司进行价值评估、对公司股票价格走势进行判断的需要。因此,对于新三板公司的价值和股票价格应直接向投资者提供“成品”。“要实现这个目标,在全世界范围来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行做市商制度。”

  眼下,做市商制度已进入监管层视野,相关指引已经密集研究了一段时间,推出做市商似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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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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