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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开征豪宅税 每年可增加10亿新台币税收

2011年01月12日 09: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北市即将于7月1日开征“豪宅税”,台北市税捐稽征处处长谢松芳11日表示,综合各界意见,豪宅认定有8大标准,台北市有389栋大楼符合,估计未来每年可增加10亿元(新台币,下同)的税收。

  报道指出,目前台湾并没有“豪宅税”的税目,只有地方政府征收的房屋税,税率依住家、营业,以及非住家非营业分3类,住家房屋税率为1.2%,不论总价是1亿元的高价房屋,或是300万元的住屋,都一律课征1.2%。由于社会上认为如此征税并不合理,台北市因而决定对高价房屋根据建材、地段等项目,重新估算豪宅现值;现值调高,房屋税增加,等于课“豪宅税”。

  为了替加价课征高级住宅的房屋税增列法源,台北市府将在12日召开“台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郝龙斌表示,课征豪宅税是台北市最先提出,主要目的在缩短贫富差距,实现公平正义,正面回应民众期待。

  对于日前误传台湾“财政部政务次长”张盛和认为台北帝宝不符合豪宅的认定条件,不在课征之列,郝龙斌明确指出,帝宝也会在豪宅税的课征范围之内。

  台北市税捐稽征处表示,目前对台北市的高级住宅加价课征房屋税,已经拟好8大认定条件,包括“独栋建筑”、“外观豪华”、“地段绝佳”、“景观甚好”、“每层户少”、“户户车位”、“保安严密”、“管理周全”等。至于“每层户少”指的是只要采光良好,少受干扰,不管是两面或三面采光,都会认定是豪宅,税赋也会比较重。而由于房屋现值课税增加,包括契税、遗赠税和交易所得相关税赋也会增加,预估可以每年多增加新台币10亿元的税收。

  谢松芳强调,为保护个人隐私,这些所谓的“豪宅”并不会对外公布。根据最新统计,台北市有389栋大楼、10168户符合课征“豪宅税”的条件,其中以大安区61处最多,其次为信义区52处、士林区36处、中正区33处、中山区25处、内湖区16处、北投区11处。

  台北市财政局长邱大展补充说,目前最大一户的房屋税为19万多元,将来开征豪宅税,即增为57万多元;最小一户的豪宅,原先房屋税为8万多元,日后将增为2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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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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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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