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国民党"立委"拟推奉养法:子女须定期付扶养费

2011年09月06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表示,2012年度台当局总预算大幅增加社福支出比例,但对老年人照顾却不及幼童,他想引进“新加坡模式”,法律明定子女奉养父母,否则当局可要求子女一次性或分期拨付扶养费用,由政府代为转交给父母。

  赖士葆表示,选区服务常常碰到子女不愿奉养父母,其中子女有一定比例房产,就算父母想要申请低收入户补助也不可得,才会想要推动立法,“子女奉养父母法”草案已交附审查。

  赖士葆说,子女不愿奉养父母案例很多,他接到好几个案例,有一个老伯伯想找人陪伴,子女坚决反对再婚,还说出只要再婚就不奉养,后来也就真的没有再给过老父亲任何经济资助,让老伯伯非常伤心。他向台北市府提出低收入户补助申请,却因为儿子有房产和固定收入遭到拒绝,让他的生活陷入困顿。

  赖士葆说,他居中协调都没有下文,才会想要立法明定子女应奉养父母。

  赖士葆指出,子女奉养父母是社会道德教育之外,“民法”亲属篇也有相关规定,但是父母因为子女不奉养而陷生活困顿的问题屡见不鲜,让他决心推动立法。这项立法保障老年人晚年的生活条件,他也了解子女和父母奉养关系,可能会触及很多问题,到时由法院发给扶养命令,子女就必须定期给予父母一定金额的扶养费。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李伦】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