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谈大陆传媒业到台办报:是“有条件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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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台办谈大陆传媒业到台办报:是“有条件的”
2009年04月15日 10: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5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李维一15日表示,大陆传媒业者可以到台湾办报纸和期刊是“有条件的”。

  在国台办今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有媒体询问发言人:最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台了一个《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有一部分内容涉及到鼓励有条件的大陆传媒业者可以到台湾办报纸和期刊,请问发言人是否会对这些相关的内容出台一些相关的措施,并且最快什么时候这些相关措施可以出台?

  李维一表示,据我了解,这个指导意见讲到了“有条件的”,这个“有条件”包括市场条件、政策条件等等。希望这些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施。 (据人民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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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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