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正条例为签署两岸租税减免协议提供依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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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修正条例为签署两岸租税减免协议提供依据
2009年03月05日 13: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为日后签署两岸租税减免协议,提供法源依据。

  台“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随着“大三通”的启动,台湾与大陆的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但因无完整的租税规范,让台商可能面临双重课税问题,不利台商与其它国家厂商在大陆的公平竞争及影响陆资来台投资意愿。

  刘兆玄说,这项修正案将可为日后签署两岸租税协议,提供明确的法律根据,财政经济主管部门应积极与“立法院”党团沟通,早日完成立法。

  台财政副主管张盛和说明,去年两岸直航,在海运部分,大陆对台湾船商所取得的收入已免税,而台湾在通过法源依据后,未来双方可进一步达到互免优惠。

  张盛和说,除双方租税互免外,未来还可签署相互提供税务协助,除避免双重课税外,更可防止逃漏税。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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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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