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将签订两岸渔业合作协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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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两岸将签订两岸渔业合作协议
2009年09月19日 23: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九月十九日电 (记者 孙贤迅)台湾农委会渔业署有关人士十九日在此间透露,海峡两岸渔业界对未来渔业合作已建立初步共识,双方将透过海基会、海协会签订两岸渔业合作协议,建立制度化合作机制。

  台湾农委会渔业署陈玉琛组长十九日在福州参加海峡渔业周时说,两岸渔业交流为两岸关系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台湾与大陆仅一水之隔,两岸人民最早往来就是在海上作业之渔民,两岸渔业因作业渔场相同,渔业劳力及水产品贸易又有密切合作关系,因此双方渔民交流往来相当热络。

  但是,她也说,因接触频繁,时有发生渔船作业纠纷、海上救难及渔业资源养护等问题,过去两岸未建立处理机制,无法有效处理,对于两岸渔民权益无法有效保障。

  陈玉琛认为,两岸关系和缓,为两岸渔业合作开创良好契机。为促进双方合作,两岸渔业主管部门已积极往来交流,农业部渔业局李健华局长已于上周应邀到台湾进行交流,双方对于未来渔业合作已建立初步共识。

  她透露,基于两岸渔民在相同海域作业、利用渔业资源,为维护双方渔民权益,以及促进渔业资源永续利用,将会透过海基、海协两会签订两岸渔业合作协议,建立制度化合作机制,推动两岸海上作业安全、渔业资源保育及渔业交流等事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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