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珍承认收钱 台报:表面看似认罪实暗藏玄机——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吴淑珍承认收钱 台报:表面看似认罪实暗藏玄机
2009年02月11日 16: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1日电 台湾《联合晚报》今日发表文章说,陈水扁夫人吴淑珍虽然在与陈水扁无关的南港展览馆案认罪,但吴淑珍并非单纯的认罪到底,吴淑珍昨天透露的“长期服药影响记忆力”、“不记得有叫余政宪提供评选委员名单”、“她不是公务员”等等,都是经过诉讼精算的结果,表面看似认罪,但却暗藏玄机,也隐藏“随人顾性命”的自私。

  原文摘录如下:

  先说吴淑珍与台当局前“内政部长”余政宪的法律关系,根据特侦组的起诉认定,余政宪案发时是“内政部长”,具公务员身份,不具公务员身份的扁嫂,是与余共犯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余政宪之前出庭时,只承认奉珍指示,泄漏评选委员名单,强调没收半毛钱,否认贪污。

  对照吴淑珍的讲法,表示透过蔡铭哲告知的讯息,力拓营造的郭铨庆想标南港展览馆,请余政宪开最有利标,事后她确有收到220万元美金,但起诉差额的53万美金不知去向,此外,有无指示余政宪泄露评委名单,吴淑珍则以时间太久,记不得。

  表面看,吴淑珍虽然认了南港案,与余政宪共犯违背职务受贿罪的法定最重刑度,可以判到无期徒刑,但前提必须是余政宪有收钱,才有违背职务收贿费,若前提不存在,余政宪坚持没拿钱,扁嫂就算认罪,也等于没认。

  昨天吴淑珍认罪,并向社会道歉,有一肩扛起罪责的味道,但背后隐藏太多的诉讼精算,例如扁嫂律师庭讯中即指吴淑珍的笔录记录,好像不是那个意思,已经透露出吴淑珍只认南港案检方查出的事实,至于53万美金的差额,由于是现金,吴淑珍不但没认,还暗指有人暗杠。

【编辑:李娜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