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金融业合设租赁公司 为MOU生效后合作首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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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岸金融业合设租赁公司 为MOU生效后合作首例
2010年03月02日 1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富邦金控1日宣布,子公司富邦金控创投公司将与中信资产管理公司(大陆中信集团子公司)合资,成立“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这是两岸金融MOU生效后,第一宗两岸金融机构合作案。

  富邦金说,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总部预定设在北京,资本5亿元人民币,第一大股东是中信资产管理,持股51%;第二大股东为富邦金创投,持股25%,也是策略性外资股东;其它股东还包括北京市通州区综合投资公司等。

  中信集团2008年总资产已达人民币1.63兆余元,其中金融领域包括商业银行、资产管理、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业务;非金融领域则涵盖房地产、基础设施、工程承包业务、资源、能源业务、制造业、信息产业以及商贸与服务业,为大陆具有较大规模的国际化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

  富邦金控创投为富邦金100%持有的子公司,2004年成立后,直接投资以创立新事业及获利稳定的未上市公司投资。近年主要投资方向着重于通路服务业、生物科技业及大型环保业等。

  富邦金董事长蔡明忠说,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是双方(富邦金与中信集团)拓展新业务的战略性规划,也是金融MOU生效后,两岸金融机构第一件合作案。

  中信集团董事长孔丹说,中信与富邦金合资设立租赁公司,体现了“强强连手”的优势,对于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也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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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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