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观澜:两岸律师界为台商发展“保驾护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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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观澜:两岸律师界为台商发展“保驾护航”
2009年10月22日 01: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十月二十一日电 题:两岸律师界为台商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 詹托荣

  十九日至二十日,第五届福建律师论坛在福州举行,如何围绕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福建律师的独特优势和作为,受到出席论坛的法律界专家以及各界律师的热烈讨论。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汪卫东二十一日在此间向记者表示,福建律师界的独特优势在于服务在闽台商、台企、台属,为台商提供法律援助,为台商在大陆的发展“保驾护航”,搭建两岸律师界的交流合作平台。

  福建是距离台湾最近的一个省份,近年来,福建律师界把对台商、台企、台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作为民族团结、促进统一大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自从一九七九年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两岸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日益紧密。一九八八年十一月,福建台湾同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与台湾蔚理事务所负责人在香港签订了《海峡两岸法律服务原则》协议,并于一九八九共同成立福州蔚理(海峡两岸)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五年十月,“海峡两岸经贸投资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厦门举行,会议邀请了台北律师公会、台中律师公会的十七名律师参加;一九九八年四月,厦门市律师协会一行九人赴台湾参观交流。

  今年七月二十二日,厦门律师协会向已取得中国司法考试资格的台湾居民邱冠魁颁发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并安排邱冠魁在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接受为期一年的实习培训,这是两岸在律师界合作的一大里程碑。

  在近三个月的实习期间,邱冠魁察觉出两岸在法律内容和规定上存在较大的差异。邱冠魁对记者说:“在实习期间,我到各地的台协与台商沟通,发觉台商面临的法律问题确实不少,而且很多人也不晓得要怎么办。”

  两岸的法律存在差异,不少台商不知要到哪个部门办理相关事宜。在经过熟知两岸法律的邱冠魁的积极帮助下,很多台商的难题也就迎刃而解。

  汪卫东表示,台商来大陆投资,对两岸法律都了解的台湾律师能帮上很大的忙,并且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也能引进台湾投资者到大陆考察。

  作为台商投资相对集中的厦门、漳州两地,在当地台办和台商协会的支持下,组织从事台湾法律业务的律师先后成立了台商协会律师顾问团、台商维权法律顾问团,顾问团的成立为服务台商搭建了工作平台,也为台商在大陆的发展“保驾护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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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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