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未满15岁22时后禁滞留游戏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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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未满15岁22时后禁滞留游戏场
2009年05月26日 12: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机构今天三读修正通过“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明定未满15岁儿童及青少年不得在上课时间及晚间10时后滞留电子游戏场。并通过附带决议应请地方政府将网咖也纳入管理规范。

  台“立法院”院会上午修正通过该管理条例并通过附带决议,要求经济部门及警政部门落实管理,并提执行成效书面报告。

  修正后的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第17条第1项第1款文字为:“普通级电子游戏场,禁止未满15岁者于上课时间及夜间10时以后进入及滞留”。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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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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