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安搞轨案未定谳 当事人要求7600万保险理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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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泰安搞轨案未定谳 当事人要求7600万保险理赔
2009年06月26日 14: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3年前喧腾一时的南回搞轨案,由于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原因是法官认为陈氏死因与毒物无关,于是当事人李聚宝透过律师向法院递状,要求之前所投保的4家保险公司,必须给付7600万元的保险理赔。

  2006年3月17日台铁公司96车次由台东往高雄莒光号列车,于晚上9时41分在屏东县枋山乡出轨,当时造成陈氏红琛意外死亡,原以为是起单纯的意外事故,不过检警接获检举后,案情则转而指向是李双全与李泰安为了高额保险金涉嫌下毒。

  为此李双全也上吊身亡,而胞兄李泰安于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则改判16年,检察官与李泰安均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审,目前更一审中。由于法官认为陈氏红琛之死与毒物无关,因此两人的父亲李聚宝即透过律师向法院提状,并要求4家保险业者理赔。

  据悉,陈氏红琛的保险中,于2006年1月5日投保安泰100万再加上意外险1000万;同年2月1日投保国泰意外险500万;3月9日投保安泰短期旅行平安险2000万;3月17日搭车时保险明台与泰安的旅游平安险4000万,总计是7600万。

  律师表示,由于保险理赔必须在事发2年内提出,而扣除4000万旅游平安险受益人有争议外,其它3600万投保人都是李双全,而且李双全自杀之后,两个儿子也未抛弃继承,因此可以继承财产,不过搞轨案都还未定谳,李家却要先拿钱,是否能拿得到仍然是个未知数。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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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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