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征信公司违法窃听他人电话 6人被求处重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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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征信公司违法窃听他人电话 6人被求处重刑
2009年10月13日 1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1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统、国华两征信公司为搜集客户情资,长期与电信业者蔡清育勾结,窃听他人电话。士林地检署认为,蔡清育等人严重侵犯基本人权,12日依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将蔡清育及五名征信业者提起公诉,并求处重刑。

  一统及国华均为岛内知名的征信社,业者采取的搜证手段,也一直游走于法律边缘,屡遭诟病。地检署昨天求处重罚,被视为有杀鸡儆猴的吓阻作用。

  起诉的有蔡清育(四十八岁,在押),求处五年六月有期徒刑,并强制到劳动场所强制工作。一统征信公司业务经理何阳正(三十七岁,在押),求处二年徒刑;业务经理陈锦兰(女,三十五岁),求处一年十月徒刑、业务经理王志宏(三十四岁)及项目组长邱志伟(三十六岁),各求处一年六月徒刑;国华征信社业务经理曹蕊(女,四十四岁),求处一年八月徒刑。一统征信业务经理许瑞仁未到案已被通缉。

  检察官王以文指出,征信业者为取得受托案件的客户情资,违法监听他人电话,已是公开的秘密,此风不可长;蔡清育等被告犯罪时间都在今年七月间,已确定有五人被非法窃听,但因查扣的窃听录音带达五十二卷,不排除还有更多人遭窃听。

  蔡清育经营、贩卖电信器材、电话维修等公司,因具电信专长而被一统、国华等征信社长期“包件”按件计酬做窃听,多次被捕仍未收手;今年七月间蔡又与这两家征信业者勾结,窃听电话。

  蔡清育按照征信业者要求到被窃听对象的指定住所,蔡冒充电信线路查修人员,打开房子室内电话电信箱,找出窃听对象的电话线路后,连接传统的小型录音机,只要被窃听者使用电话,录音机就开始侧录;由于一般住户或大楼的电话电信箱位置隐密,而且住户很少去打开检查,才让蔡为所欲为。

  王以文说,蔡清育完成窃听电话步骤,即向征信业者领款八千元,再依征信社指定时间,侧录电话谈话内容,每次提供一小时的窃听录音带收费八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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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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