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贿选也能赚钱 台检举人获千万奖金创最高记录——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抓贿选也能赚钱 台检举人获千万奖金创最高记录
2009年10月27日 0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7日电 台湾“大道慈悲济世党”主席王崇任、党员赖金明两人,在上届地区领导人及“立委”选举期间涉嫌贿选,经法院判决确定,法务部门依“鼓励检举贿选要点”规定,26日发给检举人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创下台湾检举贿选史上单笔最高奖金的纪录。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王、赖二人在地方其实并不活跃,却因“立委”选举请客遭贿选判刑,检举人轻轻松松就领走千万元奖金,不禁让人怀疑是否有勾串诈领之嫌,但经检调深入调查检举人的关系及当天在场的客人,结果查无任何嫌疑,也就让检举人轻松抱回千万检举奖金。

  苗栗地检署指出,2007年12月间接获检举,得知王崇任为参加2008年选举,党员赖金明则为参加2007年底“立委”选举,宴请有投票权人,并由赖金明要求在场人于“立委”选举时,投票支持赖金明,王崇任则要求在场人为其联署,使之可以竞选地区领导人。

  经检察官指挥调查站搜证并提起公诉,由苗栗地方法院判处王崇任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褫夺公权1年,赖金明经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褫夺公权1年,赖金明虽提上诉,经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最高法院驳回。

  法务部门则依“鼓励检举贿选要点”因检举人之检举而查获“立委”候选人贿选者,每一检举案件给与奖金新台币1000万元规定,核定给与上开案件的检举人奖金。但苗栗地检署也已建请立法修定,增设领取奖金的门坎,例如候选人的得票数不到门坎,则奖金减半或是不发,以防止勾串诈领检举奖金情形发生。

  依“鼓励检举贿选要点”的规定,检察官提起公诉后,即可先给与检举奖金四分之一,因此目前该案也已发给检举人250万元的奖金。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