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通过“禁奢条款” 禁止特定欠税者奢侈浪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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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通过“禁奢条款” 禁止特定欠税者奢侈浪费
2009年11月05日 14: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前太电董事长孙道存欠税却过优渥生活,招致外界批评。台当局“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修正“行政执行法”,增订“禁奢条款”,对欠缴一定金额税款者,禁止其奢侈浪费行为。

  所谓“禁奢条款”是指自然人欠缴税款达一定金额,但财产不足清偿,且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者,行政执行机关得禁止其做特定消费或投资。

  这些特定的消费或投资包括,禁止购买、租赁或使用一定金额以上的商品或服务;禁止搭乘特定的交通工具;禁止特定的投资;禁止于特定的高消费场所消费;禁止赠与或借贷他人一定金额以上的财物;禁止每月生活费用超过一定金额。“一定金额”由法务部门订定。

  台“法务部”说,若无正当理由违反者,执行机关得命令其清偿适当金额或报告财产状况,如仍不清偿、不报告或为虚伪报告,视为显有履行义务的可能而故不履行,行政执行处得依规定“限制住居”、“声请法院裁定管收”,促其履行。

  “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近来社会大众对于某些人士欠缴巨额税款,却仍享受奢华生活多所批评,主张当局应有更积极作为,促使这些人尽速履行义务。修正“行政执行法”,通过增订“禁奢条款”,就是以具体行动回应社会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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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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