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曾看错 台一“杀人犯”判无期后再被改判无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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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人曾看错 台一“杀人犯”判无期后再被改判无罪
2010年01月07日 15: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7日电 台中县一名女骑士,头部遭石头重击惨死,警方逮捕一名柯姓男子,法院四度审理,判处无期徒刑,但更三审合议庭认为,单一指认过程有瑕疵,而且当庭测试,目击证人还将戴眼镜的民众,记成没戴眼镜,加上留在现场的血指纹,也不是柯姓男子的,再审结果因此大逆转,改判无罪。

  据台湾TVBS报道,林姓女子长相清秀,瓜子脸、皮肤白皙,有着一双大眼睛,3年多前一个傍晚,她骑摩托车外出,被人用石头狠狠砸死。

  林爸爸很难接受,不过判决书指出,现场指纹都和柯姓男子不符。警方让目击证人单一指认,过程有瑕疵,加上目击证人曾经误认嫌犯,法官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就是柯姓男子行凶。

  被告柯姓男子的爸爸则表示,“法官是公平的,现场的证据也没有我儿子的证据。”

  对柯姓男子家人来说,逆转的无罪判决,总算还了他们一个公道,但林爸爸心疼小女儿死得冤枉,每天晚上得靠安眠药才能睡着,如果柯姓男子没有杀人,林爸爸想知道,真正的凶手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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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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