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前“卫生署长”林芳郁妻子、知名整形医师林静芸被人检举在法令开放前,连续4年以被公告禁止使用的硅胶替人做隆乳手术,台北地检署侦查认定她涉嫌违反“药事法”,上午将林静芸提起公诉。
检方侦办本案时,将林静芸与她的驻诊医师谢贯荣并列为被告查办,但谢侦查中往生,林静芸到案时,将法律责任全部推给谢贯荣承受,“这些都是谢的个人行为,与我无涉”,尽管林静芸答辩撇清责任,但检察官并不采纳她的说词。
起诉书指出,林静芸自1990年10月6日至2006年9月24日担任“林静芸整形外科诊所”的负责人,2006年月25日起则担任“联合整形外科诊所”负责人,赖以谋生的专长,即是替人医疗整形,其中又以帮扁胸族隆乳在同行间夙富盛名。
检方指控,林静芸与谢贯荣2004年3月到2008年1月为止,以“卫生署”公告禁止的硅胶填充义乳替女性客户作隆乳手术,向病患说明诊所使用的产品,是世界第一品牌“MENTOR”硅胶隆乳产品,要求女病患签署志愿接受硅胶隆乳手术同意书后,分别替病患作手术。
去年,某男议员助理获检举,携女伴乔装成病患,潜入林静芸的诊所挂号求诊,并暗中准备摄录器材在诊间四处搜证,向检调检举,“调查局”桃园县调查站去年5月22日持搜索票到林静芸的诊所查案,共扣得洪姓等11名妇女的病历,将林静芸移送法办。
检方指出,依病历显示,林静芸触法时间长达4年,但属于集合犯,好比一个小偷偷了一堆东西,但一件件搬运,只算一个犯罪行为,林静芸触犯“明知为未获核准之医疗器材而供应他人罪”,依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并科1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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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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