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前"立委"黄宗源涉贿选罪被判刑3年6个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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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党前"立委"黄宗源涉贿选罪被判刑3年6个月
2009年05月12日 10: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前“立委”黄宗源去年获民进党提名参选桃园县“立委”,被控以8到10万元向桃园市里长绑桩,桃园地方法院11日依贿选罪判处他3年6个月徒刑。

  他的服务处主任邱淑敏被判2年8个月徒刑,38名桃园市里长被判无罪,另一人审理中过世,公诉不受理。里长判无罪原因是都否认收贿,且仅有邱淑敏供称送钱,无其它证据证明里长收钱。

  地院调查,黄宗源是“台联”转民进党,获民进党提名投入“立委”选举,前年2月1日到3月间,他由服务处主任邱淑敏和里长吕绍上陪同,拜访桃园市49名里长寻求支持,并致送8到10万元的红包给里长当做绑桩费,其中5名里长咬死黄宗源送钱,但拒收或退还,成为黄宗源被判有罪的致命伤。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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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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