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初审通过被告可拒绝声押庭深夜讯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立院"初审通过被告可拒绝声押庭深夜讯问
2009年06月04日 17: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4日初审通过“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施行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法院于受理羁押声请后,若至深夜仍未讯问完毕,被告得请求翌日日间讯问,明年开始施行。

  现行条文仅规定,除非经受询问人明示同意、经检察官或法官许可者或有急迫情形者等,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询问犯罪嫌疑人,不得于夜间行之。

  现行条文规定,法院于受理羁押声请后,应实时讯问,初审通过条文增订,但至深夜(午后11时到翌日午前8时)仍未讯问完毕,或深夜始受理声请者,被告、辩护人及得为被告辅佐人之人,得请求法院于翌日日间讯问。法院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司法院秘书长”谢文定提出书面报告表示,法院受理检察官声请羁押案件,若于深夜讯问被告,恐有疲劳讯问争议,为尊重人权,有必要修法。

【编辑:李娜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