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会计长"证称机要费报支不是比照特别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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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前"会计长"证称机要费报支不是比照特别费
2009年06月16日 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总统府会计长”冯瑞麟16日出庭证称,机要费报支不是比照特别费,虽然往例机密费确实只要领据列报就视同核销,但“审计部”1997年来函规定后,就须专帐管理,原始凭证也须保存。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机要费案,今天传讯冯瑞麟作证,与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林德训对质。因为合议庭已将陈水扁的审理程序并入马、林庭期,因此陈水扁今天必须到庭。

  冯瑞麟证称,过去机要费通通都是条领报帐,后来因为时代演变以及社会舆论,“审计部”认为这样的方式不妥,于是1997年函文“总统府”,规定就算是机密费,也必须专帐管理,原始凭证必须妥善保存,“会计处”于是在2003年3月制订相关作业要点。

  他强调,机要费报支不是比照特别费,先前“审计部”要查帐时,“会计处”建议不查机密费,也是以内容攸关机密为由,而非以比照半数领据列报特别费应免予查核的理由。

  由于今天出庭被告、律师人数较多,陈水扁只能与公设辩护人曾德荣坐同一排。刚开始陈水扁也没有与曾德荣互动,但后来因庭讯冗长,陈水扁一改先前不与公设辩护人接触,开始与曾德荣交头接耳,后来更频频翻阅卷证与曾德荣讨论案情。

  曾德荣表示,陈水扁一开始只是抱怨,冯瑞麟先前已传讯过,自己今天根本不用出庭。后来陈水扁就开始翻卷证与他讨论,他认为先前到看守所会见陈水扁均被拒,难得陈水扁愿意与辩护人沟通,就把握机会。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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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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