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袭击张铭清获刑4个月 法院:办案一切合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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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定宇袭击张铭清获刑4个月 法院:办案一切合法
2009年09月22日 0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跳上张铭清座车车顶狂踹的民进党员林进勋。(图:台湾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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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22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张铭清去年10月在台南市孔庙遭台南市议员王定宇与群众近身袭击摔倒案,台南地方法院21日依伤害罪判王定宇有期徒刑4个月,其余6名被告也都被判有罪。面对王定宇的质疑,台南地院表示“一切合法”。

  张铭清去年10月21日参访台南市孔庙时,遭到民进党台南市议员王定宇率群众近身攻击,张铭清在混乱中遭人推倒,台南地检署侦查后以“首谋聚众施强暴胁迫”与“伤害”两罪起诉王定宇,具体求刑1年2个月。

  同案另有6名被告遭检方起诉,分别为爬上张铭清座车踹踢车体的男子林进勋被求刑8个月;男子杜永南求刑7个月;男子曾朝枝、伍平进、王贞瑞、女子何桂花均被求刑6个月。

  法院判决书指出,王定宇对张铭清有推挤、拉扯等身体接触,张铭清重心不稳后仰倒地因而受伤,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

  其余6名被告阻挡张铭清座车离去达3至5分钟之久,法官认定6人犯有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处林进勋4个月、杜永南3个月、伍平进2个月、何桂花拘役55日、曾朝枝、王贞瑞都判拘役40日。所有被告都可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抵1天刑期。

  当审判长林逸梅结束宣判庭准备离去时,林进勋突然冲上法官席表示不满,随即被法警架离法庭,法官并未受到影响。

  到庭听判的王定宇声称,对法院判决“感到荒谬与无法接受”。

  针对王定宇质疑张铭清警询笔录不具证据能力,院方表示一切合法。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吴勇辉表示,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张铭清虽然在审判期间未到庭,但他在司法警察调查中所陈述就足为证据,且当时的警询笔录不是以强暴胁迫等手段取得,全程录像存证,张铭清虽未具结,但法官仍可认定其可信度。

  针对台南地院的判决结果,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李静文表示,检方将在收到判决书后,再研究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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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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