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连福“立委”当选无效定谳 将另举行补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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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连福“立委”当选无效定谳 将另举行补选
2009年10月09日 13: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中县第三选区“立委”江连福遭判决当选无效定谳,依“选罢法”规定,江连福所遗任期超过1年,必须在选委会收到判决书起3个月内补选;补选时间由“中选会”委员会议决定。

  至于补选是否会与年底“三合一”选举同一天举行,“中选会”秘书长邓天佑上午表示,台中县因为改制直辖市,12月5日没有“三合一”选举;依收到确定判决证明书、公告、登记等时程推算,台中县“立委”补选大概无法同步于12月5日举行。

  江连福遭法官认定在竞选中使出贿选的违法行为,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判决当选无效定谳。

  台“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立委”就职后经判决当选无效确定时,区域选出者,应自选举委员会收到法院确定判决证明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补选投票,但其所遗任期不足1年时,不予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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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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