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庭成员伪证案今二审宣判 四人曾认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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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家庭成员伪证案今二审宣判 四人曾认罪
2010年02月03日 02: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今天下午3点,陈水扁家庭成员被控伪证案,将在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

  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2006年间侦办公务费案时,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等人的私人消费发票核销公务费,传唤3人作证。

  吴淑珍被控教唆子女向检方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其指示证述,事后遭检方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2009年9月1日依伪证罪判吴淑珍1年、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为6个月。

  全案上诉高院后并于去年11月24日首次开庭。而当日开庭不到30分钟,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4人都当庭认罪。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水扁家庭伪证案,亦曾于1月13日传讯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出庭,4人于庭中仍向合议庭请求免刑与缓刑,全案则订于今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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