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内政主管吁从事性工作需配偶同意遭呛"猪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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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内政主管吁从事性工作需配偶同意遭呛"猪头"
2010年02月03日 09: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片来源:台湾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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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台湾性交易罚娼不罚嫖被大法官认定“违宪”,台当局“内政部”研议修法除罪化,倾向可能要求已婚的性工作者必须经过配偶同意,遭到妇女团体抗议是“另类歧视”。“内政部长”江宜桦出面说明,却被媒体以尖锐问题围剿,到最后问题无解,有记者当着江宜桦的面,说提这个修法根本就是很“猪头”。

  “内政部”草拟“性交易管理法”,讨论已婚性工作者需取得配偶同意,舆论觉得太过分,江宜桦当场遭到围剿。

  有记者当场发问:“如果你太太要你签同意书,你会签吗?”江宜桦回应表示:“不回答个人假设问题。”对此,记者表示这是歧视,“性工作既然除罚,为什么要签同意书?如果没有配偶知情或同意下,跟别的男女发生性行为,你的配偶是可以提告的,说真的这是个‘猪头’建议,浪费钱做这种东西。”

  日日春协会秘书长王芳萍表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局部性,做局部性的修改,它的配套,是不是又制造些新的问题。”

  报道称,大法官认为“罚娼不罚嫖”违反平等原则,但“政府”不愿当坏人,修法像是挤牙膏,闪闪躲躲的心态或许才是问题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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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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